备案特别提示
注意:本备案系统要求在IE7或火狐浏览器下才能正常运行
一、注册用户
提示:新备案系统的密码有两个概念,两个密码之间不相关联:1、登陆接入商备案系统的用户名密码(该密码仅能登陆对应的接入商备案系统),您在我司提交的备案信息均可登陆我司系统查看备案状态
2、备案密码,即网站备案成功以后,通管局通过您的手机或邮箱发送的密码(该密码非常重要,备案信息的更改、转移等都需要该密码)
于6月25日前在我司备案成功的网站数据,备案系统http://beian.8849x.cn:18080/beian/已经为您建立好一个账号,并已将相应的备案信息分配至该帐号下,该备案的帐号密码请登陆虚拟主机后台的“虚拟主机”--“主机管理”查看。如果旧备案数据没有分配相应的备案帐号,或数据分配有误或不完全,请您和我司相关人员联系。

二、登录系统

三、查询主体及网站是否已备案
1、所谓的主体就是指该网站的所有者,一般指该网站所有者对应的证件号,如公司对应的是营业执照号;个人对应的是身份证号,主体是唯一性的(即一证件号 只能有一个备案号)。2、若您以前用该证件号备过案或添加过主体信息,则提交无效,信息将会被通管局退回。请不要再在我司系统提交该主体信息。
3、若有备案则不需要再提交信息,只需将该备案号的密码给我们,由我们为您将备案转入我司。

一个网站只能添加一次备案,所以若您的网站如果已有备案,请不要再次提交该信息。
四、备案报备
(一)、录入网站主办者信息(主体信息)1、若您在之前已有提交过主办者信息的,请点击"选择已有的主办者信息"输入主办单位名称,即可搜索到您之前填好的信息

2、若您之前未添加过备案信息,请点击“新增网站主办者信息”

1)添加主办者信息:
该项内容请如实填实,系统自动识别,若信息不实将无法提交
主办单位名称:请填写证件上的名称
主办单位性质及号码:
个人请填写身份证(或护照、台胞证、军官证)号码;
企业请填写工商执照号码;
事业单位请填写事业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;
政府机关请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;
军队请填写军队代号;
社会团体请填写社团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。
(二)、录入网站信息

涉及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内容:若网站未涉及前置审批,请不要填写该项,若填写了该项, 则要办理前置审批,前置审批需要上传相关部门审批的扫描文。
注:前置审批,就是指涉及到以下内容:电子公告服务(社区、论坛、博客)、通信、新闻、出版、教育、医疗保健、药品和医疗器械、、文化、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, 需先到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做前置或专项审批,并且提供审批文件和相关审批号,然后再提交备案信息,若不涉及请勿勾选。
点击保存,弹出提示页面。
如您还需要添加网站,请选择“再添加一个网站”再按要求添加,
如不需要添加,则选择“不了,就这样报备”,备案信息提交成功

(三)、修改主办者或网站信息
提交成功后系统自动回到主页面

点击其他阶段记录数进去后,可以查看备案详情等信息。修改信息,请点击“修改”即可进入修改页面

第一步为修改网站主办者信息,直接在页面上修改信息,之后点击保存,下一步,系统进入修改网站页面

若不需要修改网站主办者信息,则直接点击“第二步:录入网站信息”,点击右边的“修改”按纽即可进入修改网站信息页面

五、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
在履行了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等手续后,等待接入商核实提交至管局系统。各省通管局审核成功或失败,都将会通过邮件手机等方式通知您备案成功
六、录入备案密码
录入备案密码:是指将工信部给的密码录入我司备案系统。便于日后修改相关信息,并不是指修改备案密码。工信部的备案密码在我司备案系统并无法更改。若需要更改该备案号的密码,请您登陆工信部系统www.miitbeian.gov.cn输入对应信息更改。备案成功后请您登陆我司备案系统的客户管理---网站主办者信息管理,录入备案密码
1、客户管理---网站主办者信息管理

2、录入备案密码
备案信息提交成功后,工信部备案系统会自动为您返回您的备案密码,请您务必记录并保管好,并及时登录我司备案平台录入备案密码,该密码对您今后管理备案信息至关重要


输入正确的密码后,将保存成功
